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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少年做家务

来源:   2010-09-28 10:26:00

人大附中特级教师、国家基础教育共建共享联盟首席评论家 靳忠良

德国的法律有孩子必须做家务的规定。条文内容如下:6岁之前,不必做家务;6~10岁,要偶尔帮助父母洗碗、扫地、买东西;10~14岁,要剪草坪、洗碗、扫地、给全家人擦洗鞋;14~16岁,要洗汽车、整理花园;16~18岁,每周要给家里的房间大扫除一次。对于不愿做家务的孩子,父母有权向法院申诉,以求督促孩子履行法律。

我先后参加了八个班的讨论会,多数同学不赞同法律规定学生做家务。主要原因是做家务是自愿的事,不应该强迫。许多同学作业多,回家晚,没时间做。少数同学认为可以设法律规定,这样学生就可以有家务劳动锻炼,集体爸妈减轻负担,又提高生活技能。

我的观点是不管法律规定不规定,我们现在做!。我要求我教的班的学生回家必须做家务。

十二三四岁正是形成良好学习习惯和的劳动习惯的时期。青少年时期建立的观念,形成的品德的能够影响一生。尤其是当前许多家长忙着让孩子补习功课,不安排让学生做家务劳动。这样一来孩子只重视文化科学习,忽略全面发展。

其实家务劳动不仅仅是家务,而且也是孩子学会生活的必修课。

在家务劳动中学生可以训练自己的劳动技能,可以学习统筹安排时间,烹饪、清洗、家政以及孝敬父母、体验亲情、风向劳动成果等多种意义。

家务劳动是学习,是体验,不仅有知识,而且有技能。孩子从小学会做家务,不仅减轻家长负担,更重要的是学会自立,学会生活。让孩子做家务实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

姜炎辰同学不仅写了《让我们做家务劳动吧》的文章而且  说干就干,当天晚饭就是自己再次尝试着做了鸡蛋炒西红柿,饭后收拾了碗筷、洗刷了餐具,在体验中他感到充实、感到愉快、感到收获!

我认为这种不仅清晰的表达了自己做家务劳动的观点,而且还带头自己做菜做饭。值得表扬!传统美德从我做起!从做家务劳动做起!!

我提倡的口号是“传统美德从我做起,家务劳动现在就做”

我希望所有的阳光少年不管设不设法律规定,我们都应该从小坚持做家务劳动,培养我们的好习惯好品德。

从现在从今天开始做家务劳动吧。

2010年中秋节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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