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的成立得到教育部科技司的肯定和支持,并专门发布了《关于依托“中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CNGI”应用试验专项实施“国家基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联盟计划”的指导意见》(教技司[2006]61号)的文件。文件规定:
(1)“国家基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联盟”是由教育部科学技术司批准成立的、在教育部科学技术司领导下的公益性质的非营利组织。
(2)“联盟”的上级主管单位为教育部科学技术司。联盟办公室设在人大附中。
(3)“联盟”由各类与基础教育相关的中小学校、图书馆、高等学校以及提供相应支持与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组成。只要拥护联盟章程并申请加入,都可以成为联盟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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