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人才教育研究会章程(草案)第二章:业务范围
2012-01-14 09:19 创新人才教育研究会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研究,为该领域政策、法规的制定提供咨询和建议。
(二)开展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模式等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探索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创新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
(三)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教育创新方法、手段和创新人才培养经验,并加以实践。
(四)定期举办年会,广泛开展多种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学科、跨学段间的合作,持续广泛地在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理论、经验、教学和师资培训技术等方面进行交流。
(五)组织编辑、出版创新人才培养与研究的书刊、教材和资料,开展培训活动,建设研究会网站,为社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
(六)协助有条件的会员单位成立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实验基地,加强各基地之间的交流、合作。
(七)开展对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及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八)开展其他有关活动。
研究会简介:
创新人才教育研究会是由刘彭芝校长联合顾明远、韦钰、杨福家、郭永福、陶西平、卓晴君、朱小蔓、张民生、朱清时、张杰、张泽、柯杨、袁驷、王嘉毅、唐盛昌等科学家、教育家和教育专家,注重在大中小学早期发现、早期培养创新人才的教育研究,争取为国家尽早培养大批……详细>>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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