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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创新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进一步督促市县政府履行好教育职责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编辑:南南  2021-06-17 11:12:21

广西壮族自治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着力以高水平教育督导推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连续三年组织实施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各级政府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责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广西创新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进一步督促市县政府履行好教育职责

改革评价办法,突出实绩导向。加大督政力度,出台《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督导规定》。在评价设计上,既考核“规定动作”完成情况,又评价动作完成的“难度系数”,综合评价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和各地攻坚克难推动事业发展情况。针对各地教育发展基础不同、水平不一、各有特点的实际,采取考核评价年度履职情况为主、兼顾各地工作努力程度的方法,综合评价各地年度教育发展情况。年度评价指标总分100分,其中,年度履职情况分值95分,包括7个评价要点,下设23—25项具体指标;年度工作进步情况分值5分,以年度工作中有重大突破、较上年有明显进步或对全区工作有较大推动作用为依据,由市县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赋分,单项至高分值为2分,如有多项申请可累积,但至高不超过5分。在结果评定上,增加评价等次辅以得分排名,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合理。按照得分情况评定、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在具体指标设置上,突出教育项目建设推进情况、教育信息化任务完成情况、依法依规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及防溺水工作情况等5项重点工作,每项分值不低于6分,凡有一项未能完全落实到位的市县,在“基本分”上至高只能拿到89分,使获得“”等次相对有难度,以此推动市县政府切实落实教育保障举措。

完善奖惩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奖罚分明的结果运用制度,完善通报约谈机制。设立专项奖励经费6000万元,对评价得分排在前列的设区市、县(市、区)给予经费奖励。奖励经费由各市县统筹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资金使用方案报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对评价等次为“不称职”的设区市、县(市、区),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约谈相关市县负责人。督导评价结果在主要媒体上公布,并报送被督导评价市县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参考。

改进评价方法,规范督导过程。进一步完善分级评价机制,切实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履行教育发展及教育管理职责。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设区市政府履职评价工作,包括组织设区市自评及实地核查。设区市人民政府既要做好市本级的自评工作,还要负责组织所辖县(市、区)人民政府自评,开展市级复核并指导县(市、区)做好自治区实地核查各项准备工作。实地核查工作包括对设区市政府履职评价指标的核查及对所辖县(市、区)评价指标的抽查,采取县县全覆盖、抽查部分关键指标等方式,确保评价结果公平公正。在采集并审核县级政府履职评价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有关数据时,要求设区市以市级掌握情况为准,进一步减少基层填写表格、提供数据的负担,如有必要可征求县级意见,确保数据准确、合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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